新建年产100吨碳纳米管和1600吨纳米导电浆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11 17:39
新建年产100吨碳纳米管和1600吨纳米导电浆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年产100吨碳纳米管和1600吨纳米导电浆料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占地面积为24266m2,总建筑面积42164m2,年产100吨碳纳米管和1600吨纳米导电浆料,计划招聘职工60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新金科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兰
电 话:13760107339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2-777823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
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掌握选址区域的环境状况,分析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源特征,预测本项目对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要素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完善建设方案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必须达到的环保要求,使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保障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深汕特别合作区新金科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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